黄石飞天白鹭剧院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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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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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黄石飞天白鹭剧院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黄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黄财采计【2012】1009号计划函要求,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黄石市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飞天白鹭剧院亮化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黄石飞天白鹭剧院亮化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HC2012115
3、采购内容: 购买亮化用LED点光源、泛光灯、LED变色洗墙灯等材料及其安装服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项目要求;
4、本项目的预算为150万元。
二、报名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货物供应和安装、集成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5、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6、近两年具有亮化工程成功的同类业绩;
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被授权人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工程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6月18日上午11时整。
依据黄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黄财采计【2012】1009号计划函要求,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黄石市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飞天白鹭剧院亮化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黄石飞天白鹭剧院亮化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HC2012115
3、采购内容: 购买亮化用LED点光源、泛光灯、LED变色洗墙灯等材料及其安装服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项目要求;
4、本项目的预算为150万元。
二、报名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货物供应和安装、集成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5、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6、近两年具有亮化工程成功的同类业绩;
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被授权人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工程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6月18日上午11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