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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6〕A0233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拟就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冶采〔2016〕85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最高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五、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工。
六、付款方式:工程施工方进场施工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总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七、投标保证金9900元,诚信保证金99000元。保证金只能由本公司的基本账户(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电汇或网银形式转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备注中应正确填写项目名称),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16时。未按本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开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账号详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账号查询”。(按ctrl键即可打开此链接)
开户行号:313522100119
八、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注册地限大冶地区范围内);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2013年1月至今)至少已完成一个单项施工合同价款在90万元或以上类似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7.质保要求:质保两年,工程及相关配套设备质保要求及时限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8.质量要求: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处罚措施:未按工期要求完工的,每推迟完工一日,按日扣除工程总价款的2‰。
 10.其他要求:1)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施工。
2)施工内容如需变更,须经原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施工,若未办理相关书面审批手续擅自施工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3)所有工程量签证必须由采购人、工程监理单位等同时到场与承包方签证。隐蔽工程量必须是先经签证确认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未经签证已隐蔽的工程量不予认可。
4)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均按成交价结算,不按市场价格进行调节。
5)成交单位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按要求如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单位的成交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可在2016年5月25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8室(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业绩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班子、相关承诺(质量保证、工期、不分包转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特别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须事先加入诚信库、无须办理CA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和密封,并逐页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开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外层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和有“在(2016年  月  日15时00分)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证明文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写上公司名称和证明文件目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营业执照;
(2)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证);
(6)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7)至少一份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2013年1月至今)已完成独立的单项施工合同价款在90万元或以上类似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本次招标其它程序依据《大冶市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招投标简易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标人: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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