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3-FW01-F中海·青岗路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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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吉林 | 城市 | 长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海•青岗路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选择 | |
采购单位 | 长春海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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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青岗路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20200823-FW01-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青岗路”项目已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息登记,以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007232201000310391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海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海•青岗路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选择。
2.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8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7912平方米。主要住宅建筑面积63300.17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4264.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347.09平方米。建设内容: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标段:完成中海•青岗路项目的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选址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等勘察任务。
2标段:完成中海•青岗路项目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
2.6服务周期:1标段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完成。
2标段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2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近三年(2017-2019)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1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2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近三年投标人、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时起到2020年8月21日下午16时止;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08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海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28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20200823-FW01-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青岗路”项目已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息登记,以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007232201000310391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海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海•青岗路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选择。
2.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8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7912平方米。主要住宅建筑面积63300.17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4264.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347.09平方米。建设内容: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标段:完成中海•青岗路项目的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选址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等勘察任务。
2标段:完成中海•青岗路项目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
2.6服务周期:1标段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完成。
2标段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2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近三年(2017-2019)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1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2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近三年投标人、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时起到2020年8月21日下午16时止;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08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海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