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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ZB2018-920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8-920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143号文件、【2016】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人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内容及范围:一次网、10KV变配电工程等施工至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建设规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楼1栋,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4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政府西侧地块,北至市府北路、西至华新街,南隔政兴路与友谊湖相望;
2.5监理服务期限:领取中标通知书7天后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阶段、审计结束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为18.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 投标承诺: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中标价;承诺书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未经签字或盖章的,否决其投标。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与报名登记、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总监理工程师相一致。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随机抽取方式定标。所有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总监注册证书;⑤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⑥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报名成功后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规定收取300元成本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319号、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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