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JTZB2018072经开区2018年城市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诱导屏)

JTZB2018072经开区2018年城市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诱导屏)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经开区2018年城市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诱导屏)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80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2018年城市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诱导屏)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第16次】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经开区2018年城市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诱导屏)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3施工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
2.4计划工期:12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建设规模:经开区2018年城市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标线、标志、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诱导屏);
2.7计划投资:321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5~2017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中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方作为牵头人;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牵头人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牵头人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牵头人提供);
(7)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5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