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本溪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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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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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本溪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与材料费汇款凭证,以一个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710874442 @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B2023001
项目名称:本溪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3个包
01包:市本级、高新区、溪湖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02包:明山区、南芬区、本溪县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03包:平山区、桓仁满族自治县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⑵拥有律师执业证的注册律师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 ⑶从事项目包装及披露文件编制工作人员数量需与项目数量相匹配; ⑷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规经营记录,信誉良好; ⑸有能力且自愿遵守我省地方政府债券披露有关要求,并能够履行项目包装及披露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8日 至 2023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与材料费汇款凭证,以一个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710874442 @qq.com
方式:线上购买,邮箱:710874442@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号公寓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 元/包(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材料费打款账户:开 户 名: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民生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3419018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财政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6栋5层1单元1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溪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与材料费汇款凭证,以一个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710874442 @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B2023001
项目名称:本溪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3个包
01包:市本级、高新区、溪湖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02包:明山区、南芬区、本溪县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03包:平山区、桓仁满族自治县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⑵拥有律师执业证的注册律师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 ⑶从事项目包装及披露文件编制工作人员数量需与项目数量相匹配; ⑷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规经营记录,信誉良好; ⑸有能力且自愿遵守我省地方政府债券披露有关要求,并能够履行项目包装及披露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8日 至 2023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与材料费汇款凭证,以一个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710874442 @qq.com
方式:线上购买,邮箱:710874442@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号公寓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 元/包(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材料费打款账户:开 户 名: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民生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3419018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财政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6栋5层1单元1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