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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共享食堂室內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共享食堂室內外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约16.4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厨房改造,室外铺装,入口处围墙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
2.4建设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3.2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浙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报名。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清湖街道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96301)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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