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太阳能集中供暖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监理补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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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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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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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20,2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合同价款进行说明,因本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为估算价,本项目合同价款以经评审审定的最终监理费按中标人在投标时的招标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与招标最高限价相比的比例下浮后为准,即监理费合同价款=评审审定的最终监理费*(1-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最高限价-中标价)/招标最高限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元)。其余内容不作变动。 招 标 人:隆子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南市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月2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