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采购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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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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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采购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rpz2023012806
项目名称: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采购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详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工程、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参加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至 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远程)获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
地址:彭州市九尺镇九兴中路9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采购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rpz2023012806
项目名称: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采购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 进口 |
1 | 多参数心电监护仪 | 台 | 30 | 否 |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详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工程、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参加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至 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远程)获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
地址:彭州市九尺镇九兴中路9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