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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 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采购项目询
价公告
(招标编号:YNXC23-07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西双版纳傣族自
治州商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健
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中小(2021〕237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
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
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规定,在技术、服
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
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健全的财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
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2
年6月至今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2年6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
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网上办税受
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
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今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
司应作出说明);
4.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招标
代理公司或采购人的查询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0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星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
路西双十二城国际公馆1栋30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星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
路西双十二城国际公馆1栋306)
七、其他
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 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 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商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星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
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云南省商务厅《云
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的通知》<云商替(2023)1号>文件,
现对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组织成立2022 年度替代企业绩效考核第三方专家组服务采购项
目。
2.2项目编号:YNXC23-07号。
2.3采购预算金额:包干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此预算包括本次
招标的代理服务费、组建专家组的一切费用(包括机票、住宿:餐饮及专家劳务费等一切费
用)。
2.4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考核对象:经核准具有替代资质的企业。
2.6考核方式:采取分组交叉考核方式进行,划分为4个片区,分别由西双版纳、普洱、德
宏、临沧四个州市商务局牵头,聘请第三方机构组成4个考核组。
第一考核组:由版纳州商务局牵头,考核普洱市替代企业;
第二考核组:由普洱市商务局牵头,考核德宏州、保山市、怒江州替代企业;
第三考核组:由德宏州商务局牵头,考核昆明市、临沧市、玉溪市、曲靖市替代企业;
第四考核组:由临沧市商务局牵头,考核西双版纳州替代企业。
2.7考核程序
(1)属地初核。2月6日前,替代企业将2022年度替代工作总结、替代企业绩效申报表(附
件1)、以及根据2022年境外婴粟替代种植与发展企业(项目)考核评价指标(附件2)的
内容要求提供的相关自评材料及凭证原件以电子版PDF格式刻成光盘(企业应使用全称命名
文件夹,内含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的禁毒成效、企业管理、项目运行和综合成效4个类别子文
件夹),报送至属地州市商务局。属地州市商务局对所属企业考核材料进行初核。
(2)交叉考核。2月13日前,属地州市商务局将初核后的材料汇总邮寄给对口考核组联络
员(附件4)。2月27日前,第三方机构依据考核评价指标(附件2)进行考核评价,提出
考核评分及考核等次建议情况表(附件3),其中优秀率不超过20%。
(3)上报结果。3月3日前,各考核组将考核评分及考核等次建议情况表(附件3)反馈给
替代企业属地州市商务局企业属地州市商务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征求本州市有关部门意见
后,于3月15日前将公示及征求意见情况报送对口考核组。3月20日前,各考核组将组织
考核情况、被考核企业考核评分及考核等次建议情况报省商务厅。
2.8专家组要求:第三方专家组应包括但不局限农业、法律、会计审计方面专家。
2.9考核要求:
(1)考核结果应真实、客观地反映替代企业的经营管理及项目运行现状。
(2)企业需提供真实、完整的自评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核
心材料雷同的企业将给予不合格档次对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或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相关
考核项目将不能得分。
(3)企业绩效考核材料经属地州市商务局初核,移交对口考核组后,各考核组不再受理后续
补充材料。
(4)考核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廉洁纪律,一经发现存在循私舞弊行为,将取消其
参与替代种植工作的相关资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健
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中小(2021〕237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
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
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规定,在
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
3.3.2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健全的财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
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2
年6月至今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2年6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
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网上办税受
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
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今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
司应作出说明);
3.4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招
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的查询为准)。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云南星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路西双十二
城国际公馆1栋306)。
4.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询价通知书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
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 O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云南星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
州景洪市勐海路西双十二城国际公馆1栋306)。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元博网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商务局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混路1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星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路西双十二城国际公馆1栋306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02月0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商务局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混路1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星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路西双十二城国际公馆1栋306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9766422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卸如阂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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