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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新疆伊棉公司至独山子电厂煤炭运输服务电子招标公告(2021年12月6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及新疆公司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确定国能新疆伊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煤炭运输服务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国能伊棉公司至独山子电厂煤炭运输服务(含卸车)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运输路线:起点:国能伊棉公司(煤场),终点:独山子电厂,全程17.5公里。
2、项目工作量暂定50万吨,以实际出磅量为准,结算量以国能伊棉公司煤场过磅数为准。
3、项目拦标价为16.5元/吨。
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是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功的物流企业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中标后向采购人交付履约保证金50万元,方可签订运输合同(采购人为国能新疆伊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4、合同履约完成后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方不得已任何理由将本标转让、转包,否则将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需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30辆(自备集装箱30只)。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拟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投标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投标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不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计划为50万吨。具体运输量由发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用户需求情况确定。
4、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投标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新疆能源公司煤炭运输合同-1),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六、此项目委托招标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公司。
联系人:赵海宇  18999883151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公司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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