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海龙财采【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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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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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ZB2022-020R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美仁坡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锐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美苑路36号铭德美景苑1栋802室
法定代表人:林法琼
被投诉人1:海口市龙泉中心小学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校园路1号
负责人:陈安璧
被投诉人2:海南和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银龙大厦二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杨峰
相关供应商:海口鑫惠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秀大道10号海南DC商业城第二层2132号
法定代表人:张乙茹
四、基本情况
1.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存在主观分打分有明显倾向的情形和不公平对待的情况。2.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有缺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竞争性磋商文件设置的评审因素未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不明确影响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影响公平公正,对投诉事项1不再审查,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驳回投诉事项2的投诉;
2.责令采购人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
一、项目编号:HYZB2022-020R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美仁坡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锐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美苑路36号铭德美景苑1栋802室
法定代表人:林法琼
被投诉人1:海口市龙泉中心小学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校园路1号
负责人:陈安璧
被投诉人2:海南和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银龙大厦二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杨峰
相关供应商:海口鑫惠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秀大道10号海南DC商业城第二层2132号
法定代表人:张乙茹
四、基本情况
1.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存在主观分打分有明显倾向的情形和不公平对待的情况。2.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有缺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竞争性磋商文件设置的评审因素未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不明确影响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影响公平公正,对投诉事项1不再审查,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驳回投诉事项2的投诉;
2.责令采购人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