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一期工程施工及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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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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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河南科中实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河南省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MD2021-145),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以东、汝河大道以北、滨河西路以西、福宁路以南围合区域内。
3. 工程规模: 共包括两个地块,B-02-02-01地块西临驿城大道,南临汝河大道,东临南庄路,北临福宁路;B-02-05地块西临南庄路、南临汝河大道、北临规划支路,东面为(一期)安置房工程。本项目总占地46030.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3792.2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及通风空调、电梯等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6亿元 。
5. 工期总日历天数:1080日历天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吕小刚 身份证号码: 411122********0017
注册号: 41006835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捌佰零肆万零陆佰元整(?:8040600.00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大写):捌佰零肆万零陆佰元整(?:8040600.00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无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无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届满止 。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以本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保修期届满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2 年 01 月 20 日。
2. 订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 。
3.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 执 肆 份,
监理人 执 肆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河南科中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 驻马店市前进路19号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金属材料公司院内) 东凤南路东、金水东路北8号楼15层1512号
邮政编码: 463000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农行驻马店高新区分理处 开户银行:郑州市建行东明路支行
账号: *06349 账号:4100152********02484
委托人(全称): 河南科中实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河南省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MD2021-145),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以东、汝河大道以北、滨河西路以西、福宁路以南围合区域内。
3. 工程规模: 共包括两个地块,B-02-02-01地块西临驿城大道,南临汝河大道,东临南庄路,北临福宁路;B-02-05地块西临南庄路、南临汝河大道、北临规划支路,东面为(一期)安置房工程。本项目总占地46030.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3792.2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及通风空调、电梯等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6亿元 。
5. 工期总日历天数:1080日历天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吕小刚 身份证号码: 411122********0017
注册号: 41006835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捌佰零肆万零陆佰元整(?:8040600.00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大写):捌佰零肆万零陆佰元整(?:8040600.00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无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无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届满止 。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以本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保修期届满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2 年 01 月 20 日。
2. 订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 。
3.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 执 肆 份,
监理人 执 肆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河南科中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 驻马店市前进路19号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金属材料公司院内) 东凤南路东、金水东路北8号楼15层1512号
邮政编码: 463000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农行驻马店高新区分理处 开户银行:郑州市建行东明路支行
账号: *06349 账号:4100152********02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