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练江河养生休闲商住区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四安置点生活集中安置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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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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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驻马店市练江河养生休闲商住区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四安置点生活集中安置区工程监理第一标段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人(甲方):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乙方):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人(甲方):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乙方):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驻马店市练江河养生休闲商住区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四安置点生活集中安置区工程监理第一标段(D-03-04地块);
2. 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
3.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计划建筑面积约98690.86 平方米,计划投资约3.34659亿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丁弋 ,身份证号码: 411303********6774 ,
注册号: 41005015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叁佰壹拾叁万元整 ( ? 3130000.00 元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同施工合同工期(含保修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1 年 1 月 25 日。
2. 订立地点: 驿城区住建局 。
3. 本合同一式 拾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柒 份,乙方执 叁 份。
委托人:驻马店市驿城区住建局 委托人: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463000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监理人: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邮政编码: 473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 *0057051
电话: 0377-60572599
传真: 0377-60572599
电子邮箱: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人(甲方):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乙方):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人(甲方):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乙方):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驻马店市练江河养生休闲商住区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四安置点生活集中安置区工程监理第一标段(D-03-04地块);
2. 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
3.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计划建筑面积约98690.86 平方米,计划投资约3.34659亿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丁弋 ,身份证号码: 411303********6774 ,
注册号: 41005015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叁佰壹拾叁万元整 ( ? 3130000.00 元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同施工合同工期(含保修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1 年 1 月 25 日。
2. 订立地点: 驿城区住建局 。
3. 本合同一式 拾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柒 份,乙方执 叁 份。
委托人:驻马店市驿城区住建局 委托人:河南蓝天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463000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监理人: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邮政编码: 473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 *0057051
电话: 0377-60572599
传真: 0377-6057259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