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西高速路口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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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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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发包人(全称): 上蔡县城市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河南莱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蔡县西高速路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蔡县西高速路口景观绿化
2.工程地点:上蔡县上蔡西高速入口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上发改城镇(2019)19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与其对应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与其对应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万零叁仟壹佰贰拾壹元叁角陆分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6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3、工程保修期满时,如发包人未正式接管养护工作,自养护期满之日起视为施工单位自动延续养护时间,此延续期间的养护费用按15元/年/平方米标准另行计算,直至发包人正式办理移交手续。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王超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1 年 2月 25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上蔡县城市管理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5号4号楼23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0018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账 号: 账 号:*00001129
承包人(全称):河南莱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蔡县西高速路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蔡县西高速路口景观绿化
2.工程地点:上蔡县上蔡西高速入口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上发改城镇(2019)19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与其对应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与其对应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万零叁仟壹佰贰拾壹元叁角陆分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6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3、工程保修期满时,如发包人未正式接管养护工作,自养护期满之日起视为施工单位自动延续养护时间,此延续期间的养护费用按15元/年/平方米标准另行计算,直至发包人正式办理移交手续。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王超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1 年 2月 25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上蔡县城市管理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5号4号楼23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0018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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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账 号: 账 号:*000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