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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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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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委托,就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建设资金:财政及自筹资金;
1.3工程概况:本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地上6层,层高22.8m,项目建筑面积5695.10平方米;
1.4工程地点: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
1.5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1.7计划工期:跟随施工计划工期
1.8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工作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11月27日 至2017年12月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工程建设一体化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2月25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阮岩、陈祖峰、高来齐、彭建勋、张泽丽
四、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总监理工程师:任献红 编号:00430841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81109.00元
总监理工程师:刘山 编号:00317065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81509.00元
总监理工程师:张豪 编号:00436729
单位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404室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机构:信阳市招标办
监督电话:0376-6369655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示期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8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和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建设资金:财政及自筹资金;
1.3工程概况:本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地上6层,层高22.8m,项目建筑面积5695.10平方米;
1.4工程地点: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
1.5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1.7计划工期:跟随施工计划工期
1.8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工作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11月27日 至2017年12月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工程建设一体化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2月25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阮岩、陈祖峰、高来齐、彭建勋、张泽丽
四、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总监理工程师:任献红 编号:00430841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81109.00元
总监理工程师:刘山 编号:00317065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81509.00元
总监理工程师:张豪 编号:00436729
单位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404室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机构:信阳市招标办
监督电话:0376-6369655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示期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8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