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商城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开标会议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商城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成员:孙相海、李长现、施光富、姜海洲、陈海涛、田庆贺、白思中。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设备采购及安装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开封金盾压力容器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21709.4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市海洋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72809.76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5月4 日至2018年5月8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 商城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7923270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商城县花园路东150米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上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注协大厦2号楼1单元5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 5 月 4 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商城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成员:孙相海、李长现、施光富、姜海洲、陈海涛、田庆贺、白思中。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设备采购及安装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开封金盾压力容器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21709.4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市海洋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72809.76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5月4 日至2018年5月8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 商城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7923270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商城县花园路东150米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上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注协大厦2号楼1单元5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