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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迎湖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中卫市迎湖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迎湖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卫市迎湖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卫发改发〔2023〕12 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中卫市迎湖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卫交发〔2023〕14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厅补助资金及市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卫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卫市迎湖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2.3 工程概况:全长11.23km,其中主线长10.826km,支线长0.404km。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等。
2.5 计划工期:2023 年 3月10日至 2023年6月 24日,计 10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段 (K0+000~K5+000(含支线)) ;长度:其中主线长5km,支线长0.404km; 主要工程内容: 本标段包含该段所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项目。
二标段 (K5+000~K10+825.878) ;长度:5.826km;主要工程内容:本标段含包含该段所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项目。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投标人提交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中平均营业额大于300万元人民币。
(2)上一年的净资产值大于200万元。
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下要求:1、提供的财务报告每年营业额大于300万元人民币。2、提供最后一年的财务报告的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大于200万元。
企业
业绩
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
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  (以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 ”、“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附承诺函) ;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书;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2020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公路工程网查业绩,且能够反映在该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以上人员均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 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 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 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中卫市迎湖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4)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 (单位) ;(5)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和“ 信用宁夏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2月14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内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①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9 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入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如出现问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进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个人操作不当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系统和电话通知后的30分钟)内完成解密或导致投标失败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提前学习,掌握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群寻求帮助。     
4.5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02-28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 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各种版本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因本项目场地变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09:00现变更为2023年2月28日09:00,望各投标单位悉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仔细阅读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 55 号 
地 址:中卫市天莉花园 2 号商贸楼 5 号营业房 
邮政编码:755000 
邮政编码:755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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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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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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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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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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