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经管学部全自动高速智慧立体存储&分拣系统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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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天津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天津大学经管学部全自动高速智慧立体存储&分拣系统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经管学部全自动高速智慧立体存储&分拣系统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3N0002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经管学部全自动高速智慧立体存储&分拣系统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高速智慧立体存储&分拣系统:1套。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安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2>邮件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第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第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天津大学经管学部全自动高速智慧立体存储&分拣系统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3N0002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经管学部全自动高速智慧立体存储&分拣系统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高速智慧立体存储&分拣系统:1套。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安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2>邮件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第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第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