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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汽车通勤租赁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230111]YCZB[GK]20230001
二、项目名称:汽车通勤租赁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包1:汽车通勤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哈尔滨华宇通客运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呼兰区四副食楼 3,846,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包1:汽车通勤服务):
服务类(哈尔滨华宇通客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汽车通勤服务 汽车通勤服务 车型:企业自有大型普通客车(47座及以上) 数量:6台通勤车:中标车辆不允许换车。通勤地点为哈尔滨市内,每天早上接晚上送。1、驾驶员具有道路从业资格证;2、车辆证照齐全、车况完好,提供干净整洁舒适的乘车环 境 ,无大修事故,并配备有5年以上驾驶大客车驾驶经验、高素质的驾驶员。3、公司在近三年内无交通部门违法违章通报。4、租赁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司机食宿费用、劳务费、车辆油费、过路过桥费、途中维修保养费、车库租赁费等费用。包含车辆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常规、合理费用。5、车辆必须含乘客人身保险。6、所有车辆费用由乙方负责。7、驾驶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保证甲方正常用车,并遵守采购人各项相关管理制度。(驾驶员身份证及联系电话)8、租赁时间,以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9、租赁服务期间,车辆仅限成交供应商指定人员驾驶,并负责相应保管责任。成交供应商指定人员应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且符合准驾型号。10、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外观整洁无修补痕迹,车内干净卫生,无污渍、垃圾和异味。成交 供应商指定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行驶途中无吸烟、进食、操作手机等行为。11、租赁服务 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中途撤换、撤回所出租车辆,如无故撤换、撤回车辆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由成 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退还全部租车费用作为违约金。12、租赁服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由成 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 相应费用,并于1小时内调配相同车型继续为采购方提供服务。对车上的人和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3、提供的大型客车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达到汽车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标准。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证照齐全、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并按时进行机动车年度检审、环保检审,性能能够满足采购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投标单位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坐位4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20万元以上。车辆不存在违法纪录、不存 在交通事故及未了结纠纷。14、租赁期间提供车辆车况 良好、车辆的灯光、雨刮、转向、制动、轮胎等齐全有效,符合机动车运行标准 ,车辆的随车应急工具齐备。车辆要经过安全部门审核,安全设施配备完整,车辆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处于适用状态。车辆要有行车记录仪或GPS,便于随时提取影像资料。在服务过程 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出租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5、租赁期间必须按照采购方的用途要求提供车型,不得借故随意改变车型。必须按照租赁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租赁期间免费提供车上用水、纸巾、消毒用品。16、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误工时,应协助承租方及时处理, 调配其它车辆。17、租赁期间需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及合适的车内温度,保障通勤车辆冬暖夏凉,确保每天发车前,冬季 车内温度不应低于10℃,夏季不应高于25℃。不得在车辆玻璃与车体粘贴各种标志、车辆告示牌及广告宣传标语等。 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1+1模式逐年签订合同(每季度进行1次考核,每年进行两次整体考核,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1期:每个合同期内按季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同时每年进行两次整体考核,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视为年度验收合格,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846,3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邢滨、姜波、张磊、岳丽、马凤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4】1573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包1:汽车通勤服务 5.764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包1:汽车通勤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哈尔滨华宇通客运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8.80 9.80 5.91 94.51 1 1
黑龙江省盛金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4.20 8.00 10.00 92.20 2 2
哈尔滨市达鹏礼仪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75.20 9.00 5.77 89.97 3 3
哈尔滨市政通接送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4.60 9.40 5.88 89.88 4
哈尔滨环球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3.20 8.20 7.01 88.41 5
黑龙江滨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2.80 5.40 6.91 65.11 6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路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大道3517号8层2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02月0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哈尔滨华宇通客运有限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zip
汽车通勤租赁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汽车通勤租赁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3011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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