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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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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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2023001
2、项目名称: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8万元
5、最高限价:18万元
6、采购需求: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效果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7号)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1990860200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高桥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7号
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2023001
2、项目名称: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8万元
5、最高限价:18万元
6、采购需求:高桥乡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设施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效果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7号)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1990860200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高桥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