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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暨芦淞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择址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暨芦淞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择址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Y-202301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暨芦淞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择址新建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5.85万元,招标人为株
洲市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急诊综合楼、门卫室、地下车库等设备用房及相关附属工程,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2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暨芦淞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择址新建项目全过程
工程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暨芦淞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择址新建项目全过程
工程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
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
有效期。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4)工程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5)资质证书处于有
效期;
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
标资格的记录。
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规模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560平方
米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咨询业绩或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
绩或招标代理业绩。
注:(1)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签订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
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2)勘察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
签订时间为准);
(3)工程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招标工程)及合同协议书,时
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4)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
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5)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
签订时间为准);
(6)招标代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
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7)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
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
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5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证
或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
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
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
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
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
致。
(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
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本项目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不
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
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一级造价
工程师,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
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
(5)拟任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7其他要求: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
目监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名称一
致,拟任造价负责人注册证上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造价方单位名
称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单位名称一致,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
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O
②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
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
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
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③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
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
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
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④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
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6日00时00分到2023年02月27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2月6日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www.zzzyjy.cn)“工程建设一房屋建筑一
招标\资审公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铺东路5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卓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株洲大道8号尚格广场2栋6048号房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82193227@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暨芦淞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择址新建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暨芦淞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择址新建
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
关名称)以芦发改发<2021>104 号、芦发改发<2022>
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
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株洲市芦
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暨芦淞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择址新
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白关社区
2.3项目概况:新建急诊综合楼、门卫室、地下车库等设备用房及相关附属
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200平方米。估算总投
资23024.6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550.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35.16
万元,预备费用1894.3
万元,建设期利息124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1530日历天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包括勘察服务期、设计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造价咨询服务期和招标代理服务期;其中:勘察及设计成果文件
提交期限:50日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
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二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团勘察服务:完成满足本标段工程技术要求的工程勘察(包括原地形测量
管线探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供合格的
勘察报告、测量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O
团设计服务:团工程方案设计团初步设计口施工图设计口
(其他): 完成满足本标段工程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
件和有关技术资料等,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团监理服务:本标段工程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
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包括施
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
监督、文明施工监理等。
团造价咨询服务:囝编制设计概算团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囗施工全
过程造价控制团结算审核回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其他)
团招标代理服务: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内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
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
调合同的签订等。
囗工程专项咨询:
囗项目融资咨询:
口信息技术咨询:
囗风险管理咨询:
囗项目后评价咨询:
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囗工程保险咨询:
囗工程检测服务:
囗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囗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鼻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O可分包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
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
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4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5)资质证书
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鼻不提供。
口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年 月 日起)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
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囗不提供。
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 年3月4日起)不少于 1个(1至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规模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560平方米
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咨询业绩或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或招标代理
业绩。
注 (1)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
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签订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
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
准;
(2)勘察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
签订时间为准);
(3)工程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招标工程)及合同协议书,时
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4)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
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5)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
签订时间为准);
(6)招标代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
签订时间为准);
(7)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
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有效期内)执业资
格证或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
内)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
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位
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致。
(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本项目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
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O
(4)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
程师,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
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
(5)拟任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
3.2.7其他要求: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
监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造价
负责人注册证上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造价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负
责人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需与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
和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②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
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
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③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
020) 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
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
键岗位人员。
④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
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
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3 本 次 招 标 接 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监理单位。
3.3.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
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
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
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方式及标准:不给予任何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_2月6
日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zzzyjy.cn)“工程建设一
房屋建筑一
招标\资审公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
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_2月
27
日_9_时_00_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zz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
系方式为0731-28686070。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
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
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铺东路58号
邮 编:412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卓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株洲大道8号尚格广场2栋6048号房
邮 编:412000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件:2821932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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