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第3次答疑(标段编号HBYY-202212FJ-01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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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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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对“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如下补充更正: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注:投标人应出具以下 4 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法人印章的承诺书:
1、不违法分包、违法转让承诺书;
2、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全员到岗接受考勤承诺书;
3、开工后按住建部建质〔2011〕111 号文件规定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驻场带班检查的承诺书。
现更正为:注:投标人应出具以下 4 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法人印章的承诺书:
1、不违法分包、违法转让承诺书;
2、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全员到岗接受考勤承诺书;
3、开工后按住建部建质〔2011〕111 号文件规定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驻场带班检查的承诺书。
4、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现场实际,中标后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承诺书。
不按要求承诺以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十堰两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6日
对“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如下补充更正: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注:投标人应出具以下 4 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法人印章的承诺书:
1、不违法分包、违法转让承诺书;
2、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全员到岗接受考勤承诺书;
3、开工后按住建部建质〔2011〕111 号文件规定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驻场带班检查的承诺书。
现更正为:注:投标人应出具以下 4 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法人印章的承诺书:
1、不违法分包、违法转让承诺书;
2、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全员到岗接受考勤承诺书;
3、开工后按住建部建质〔2011〕111 号文件规定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驻场带班检查的承诺书。
4、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现场实际,中标后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承诺书。
不按要求承诺以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十堰两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