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建库更新汇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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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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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81]SMSY[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安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建库更新汇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增一项: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财务状况报告以本条为准: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6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81]SMSY[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安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建库更新汇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增一项: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财务状况报告以本条为准: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