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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云南省地震局车辆租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云南省地震局车辆租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XYGS(DZJ)20230202
项目名称:2023年度云南省地震局车辆租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保证2023年度云南省地震局业务用车的安全性、时效性、及时性,按照计划将选择合格的车辆租赁磋商申请人对云南省地震局2023年度车辆租用项目提供租车服务。结算方式以具体往返次数结算。车辆起始地点在云南省昆明市;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时间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结算金额超过70万元(含)或租赁时间到2023年12月31日,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2)磋商申请人拟投入的车辆应购买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损险、座位险等险种,且需要有以上险额的不计免赔及车辆使用年限在6年以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1401室)
方式:邮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采用网络邮件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投标人将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磋商文件费用转账凭证发送至(603771786@qq.com)邮箱中,经代理机构审核完成后,资料齐全且正确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磋商申请人邮箱。资料不齐或有错误的磋商申请人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补全并更正资料,资料不补全或不更正的磋商申请人视为放弃此次磋商。收款信息:户名: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金康支行;账号:24014201040004655。(如需开具发票须对公转账) 。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1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1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磋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至2021年度任意连续两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磋商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2)磋商申请人拟投入的车辆应购买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损险、座位险等险种,且需要有以上险额的不计免赔及车辆使用年限在6年以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 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地震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4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与志强路交叉口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14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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