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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RZ01-20220701
项目名称: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预算金额:69091.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19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且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单位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 10日至2023年2月 16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棠兴路806号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ZRZ01-20220701
1. 招标说明
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福安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的实施方案。本项目已具备PPP模式招标条件,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4号,对本项目重新开展PPP模式招标。福安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安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重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9091.84万元,包括静态总投资67679.7514万元、建设期利息1412.09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中,静态总投资构成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54515.64万元、设备购置费3.89万元、建设其他费用6153.66万元、预备费3952.57 万元、征地拆迁费用3035.1万元、工伤保险费18.88万元。
目前,本项目已发生的投资费用总计为7417.4396万元(具体以清算审核报告为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项目已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②原施工单位发生的工程费用(含人材机、企业管理费、合理的利润及规费税金等);③原运营单位发生的前期运营管理费用;④原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间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⑤坦洋茶谷项目的主体设计费。该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并计入项目总投资。具体支付节点、方式以项目实施机构与原项目公司签署《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终止协议》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中明确的清算金额的支付及接收本项目的相关资产等。
本项目项下包括3个子项目:
(1)福安市坦洋茶谷产学研文旅项目:该子项目投资约45443.01万元,总规划面积约6660亩。规划按其空间资源分布构思为四大旅游区,以坦洋工夫红茶文化为主线串联,构成富有空间层次感和具有特色的旅游空间体系。
①茶艺体验文创区:约159.44亩,为福安红茶研发及交流、文化展示、文创基地、服务基地为主的茶艺体验文创区;
②坦洋工夫文化及畲族风情展示区:约2435.56亩,为坦洋村坦洋工夫传统技艺、茶艺表演、产品、古民居、古作坊以及畲族风情等展示区;
③生态茶园观光与农事体验区:约 3100 亩,为坦洋茶场及周边茶园风光观赏、坦洋工夫生产加工、农事体验区;
④茶叶科技创意区:约965亩,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茶叶科普知识、茶树品种园、茶叶科研、技术培训等茶叶科技创意区。
(2)X952福安社口至坦洋村段农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子项目投资约12607.94万元。由全长3.2公里的K线和全长0.385公里的坦洋接线组成,合计3.585公里,为沥青路面的二级公路。两条线路的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10m,桥梁宽度为13m,隧道宽度为10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①K线路线全长3.2公里,全线计价土石方16.21万立方米,排水防护1.12万立方米,沥青路面2.05万平方米,全线共设隧道2座(社口隧道204米、溪坪隧道685米),大桥2座(社口大桥216米、四莆大桥186米),涵洞共9道。
②坦洋接线全长0.385公里,全线计价土石方2.97万立方米,排水防护0.13万立方米,沥青路面0.27万立方米,大桥1座长130.5米,涵洞共1道。
(3)福安市范坑村至上白石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子项目投资约11040.89万元。路线全长15.924公里,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桥梁宽度10.5m,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①范坑段长4.924公里(新建段长3.984Km,完全利用线形段0.94Km),计价土石方21.37万立方米,排水防护1.03万立方米,水泥砼路面3.39万平方米,涵洞共11道196米。
②上白石段长11公里(新建段长9.43Km,完全利用线形段1.57Km),计价土石方59.67万立方米,排水防护2.17万立方米,水泥砼路面7.76万平方米,中桥2座长130米,涵洞共25道341米。
2.3 项目建设地点:
(1)福安市坦洋茶谷产学研文旅项目:位于宁德福安社口镇,涉及到社口、岩下、四甫、溪口、溪坪、坦洋等村镇建设区域。
(2)X952福安社口至坦洋村段农村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福安社口镇(接S203)上,终点位于坦洋村口河对岸,衔接坦洋至晓阳段公路。
(3)福安市范坑村至上白石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本项目起点设置在范坑乡乡政府门口,与现有X946相接;终点位于上白石镇上白石村村尾与福安市上白石镇至纵二线(财洪村)公路起点平交改路相接。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招标范围为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X952福安社口至坦洋村段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和福安市范坑村至上白石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已由政府方完成招标工作,故项目公司承担福安市坦洋茶谷产学研文旅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本项目各阶段的工期和进度要求以项目实施机构认可的建设进度计划为准。
2.5 项目运作
(1)福安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安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授权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人代表。
(2)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后,由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签署《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以约定中标社会资本方按规定的时间、股权比例等与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等事项。
(3)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4)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合作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5)项目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投标时约定的承担相关任务的责任主体签订相关承包合同。
(6)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维护,项目实施机构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相挂钩。
(7)项目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福安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6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20%:80%,项目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保持一致。
(2)注册地为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7 资金来源: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
(1)项目资本金:按PPP项目投资额的20%计取,项目资本金应属于非债务性资金。
(2)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政府方及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若项目公司无法实现融资时,为满足项目需要,经政府方和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书面同意,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采取合法方式补充。
2.8 合作期:19年。各子项目建设期从《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子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为止(但按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除外),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该子项目运营期。若各子项目建设期延长或缩短,各子项目运营期不因此改变,各子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或缩短。
序号
子项目名称
子项目建设期
子项目运营期
1
福安市坦洋茶谷产学研文旅项目
24月
17年
2
X952福安社口至坦洋村段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33月
16年
3
福安市范坑村至上白石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24月
17年

 
2.9 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专业技术和投融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且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单位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3.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
注: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建市[2010]210号的规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类别范围包括可承接建筑、公路各类别的施工总承包业务的,亦满足本条款要求。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须不高于85%。
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资格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不少于5.5亿元人民币的有效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证明材料。
注:①银行综合授信以银行提供授信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其他有效授信证明复印件为依据。②若投标人同时递交本单位多份不同银行的企业银行授信证明的,可累加计算。③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各方企业银行授信证明可累加计算。
3.5 投标人须具备基本的业绩要求:
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至少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一项PPP业绩(业绩包括PPP、BOT、TOT、ROT、BOO、DBOT等运作方式,但不含BT及委托运营模式)。
注:①业绩至少需同时提供签约合同和该项目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库内信息截图(http://www.cpppc.org),若上述材料无法证明完整信息的,则可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予以证明,均须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②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任一单位提供即可。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近三年内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注: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3)投标人须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3.7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所有投资方(项目公司中各投标占股方)均应提供由其企业审批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资的书面审批文件原件。
3.8 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 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 10日至2023年2月 16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0元。
4.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需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3投标人应在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报名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2 日8时30分,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棠兴路806号7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万元)。
其中:
(1)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万元),以现金形式提交:
①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③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
户名: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账号:1322010104000130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MZRZ01-20220701号投标保证金],可简写。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2)人民币玖佰万元整(小写:¥900万元),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提交:
若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
①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②提交的方式: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交付给招标人代表。
若以现金形式提交的:
按照第(1)项中现金形式提交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提交。
注: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中路4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林先生、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1-87677861;
联 系 人:林城  张勇
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号
户名: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账号:1322010104000130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MZRZ01-20220701
项目名称: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
致: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福安市乡村振兴-坦洋茶谷文旅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均非本级政府所属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5、我方确认,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人为独立投标人情况:)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人为联合体情况:)
 
牵头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福安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中路4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郭先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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