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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象图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资格预审邀请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剑川县象图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资格预审邀请函
(招标编号:\\QT2023-02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剑川县象图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88万元,招标人为剑川县卫生健康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
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救护车1辆,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剑川县象图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剑川县象图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
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
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
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
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
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
(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
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日录》的
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2日,每
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费300元/份。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贵公司在2022年2月27日14点
30分之前将资格预审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号:1576319940@qq.com),资格预
审材料详见附件内容。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7日14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一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采购人书面推荐
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若提供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4家(不含4家),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4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投标邀请单位。
七、其他
详见附件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剑川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川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北营巷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87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878723792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理市下关大关邑三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294702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雁日泞》茨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剑川县象图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邀请函
致: (邀请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
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因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单项金额在6
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采购,本项目采用
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采购人通过市场调查,友邻单位咨询,书面推荐你单位为本项目潜在
投标人。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QT2023-0204
项目名称:剑川县象图乡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救护车1辆,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
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
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
1.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
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
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
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于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
0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费300元/份。
四、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采购人书面推荐的投标申请人进
行资格审查,若提供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4家(不含4家),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随机
抽取4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投标邀请单位。
六、其他事项
请贵公司在2022年2月27日14点30分之前将资格预审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云南秋田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号:1576319940@qq.com),
资格预审材料详见附件内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剑川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北营巷1号
联系方式:087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理市下关大关邑三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878723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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