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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县龙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龙王山自然保护区护林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龙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委托,就龙王山自然保护区护林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JMY(采)2023-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1
安吉县龙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龙王山自然保护区护林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护林安保服务
1年
51.6万元
2
注:
1、本项目预算价为51.6万元,总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无效。
2、以上报价必须包含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保险费、设备、工具费、高温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给采购人,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项目人员。
4、合同一年一签,经管理处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三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4、供应商可以现场递交资料或邮寄、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联系邮箱390739901@qq.com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14:3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
八、磋商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14:30时
九、磋商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ZJMY(采)2023-004),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安吉农商昌硕支行
帐 号:201000144576348
十一、其他事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响应人信息(格式自拟,填写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二)磋商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390739901@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四)告知事项
1、本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质疑受理及联系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2-5501567
3、采购人:安吉县龙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供应商登记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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