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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公安局“天眼工程”维保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公安局“天眼工程”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75.0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执行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执行。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6.服务时间:本次采购签订12个月服务合同。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7.4.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付款方式:在线率指标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费用。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02月18日起至2023年02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02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平县公安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7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附件: 公安局维保服务项目需求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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