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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乡村发展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长春市九台区纪家街道纪家村等5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纪家街道纪家村等5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WR2023-68-ZC002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纪家街道纪家村等5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预算金额:人民币94.4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4.45万元;
建设规模:计划旱改水面积552公顷;
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地点:九台区纪家街道纪家村等5个村;
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专业)资格,并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工作。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3.3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投入其他主要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2020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采购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近半年内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4)外省入吉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 (5)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乡村发展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富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碧水尚城4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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