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十堰市郧阳区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YY-20230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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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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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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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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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十堰市郧阳区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十堰市郧阳区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YY-20230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Y-202302FJ-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第一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3】 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对口援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对口援助资金占91.3%,自筹资金占8.7%,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阳区城关镇北门社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4100平方米,新建学生公寓6480平方米,以及外网及绿化等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地勘、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交工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20 合同估算价:2295.83万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2 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2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 epc 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证明材 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当满足相应(设计或施工) 的资格条件;②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 人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与评定分离法,以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单位。。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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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3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