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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数据机房升级改造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城市 上海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数据机房升级改造
采购单位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数据机房升级改造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0215-1071
项目名称: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数据机房升级改造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1
名称
数据机房升级改造
数量
1套
采购预算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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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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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招标人现有数据机房包含2套冷通道的微模块,随着对算力要求的提升,现有数据机房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算力需求,因此需要针对当前数据机房的2套冷通道微模块进行改造,其中单排微模块升级改造至单机柜功耗18kW,双排微模块部分机柜升级改造至单机柜功耗21kW,同时配套改造空调制冷系统及供电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及部署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科学进步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2.1、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8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快递方式寄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在途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快递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收件人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快递外包装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明确要求快递员联系收件人本人签收,由于非本人签收导致投标文件迟到或未送达,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发出后,请投标人将快递单号通过邮件等方式发给收件人。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现场递交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前台设置的投标文件接收点。投标文件送达前请适当提前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便及时安排接收。
3、开标时间:2023-03-08 16:00:00。
4、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电脑参加开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及部署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至 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方式:“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1)投标人应符合资格要求第1款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对于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强业路55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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