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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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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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3-1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2月15日
6、开评标场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开展潢川县“三普”工作成果集成,包括国家及省三普办要求的数据及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土壤志和土种志的编撰出版。(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所有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一致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 高艺倍,成员为向忠旭、程路凯(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本次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不含税。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收费金额:975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1号门面房1-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潢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 0376-5528602
全过程评分汇总资料.pdf
投标人资质.pdf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3-1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2月15日
6、开评标场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开展潢川县“三普”工作成果集成,包括国家及省三普办要求的数据及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土壤志和土种志的编撰出版。(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所有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一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潢财竞磋采购-2023-1-1 | 采购需求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81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项目 | 潢川县全区域 | / | 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所有内容 |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 高艺倍,成员为向忠旭、程路凯(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本次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不含税。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收费金额:975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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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1号门面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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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潢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 0376-5528602
全过程评分汇总资料.pdf
投标人资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