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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共自行车PPP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莆田市公共自行车PPP项目竞争性磋商
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莆田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莆田市东岩山公园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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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公共自行车PPP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FJTC-1723007-2
四、成交社会资本
成交单位名称: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889号
法人代表:石静安
可用性付费部分报价:人民币25500万元;
运营补贴:人民币0.7元/次;
使用者付费部分报价:使用者前1小时骑行免费,超出1小时部分由使用者自行支付。使用者自行支付部分采用阶梯收费:超过1小时未满2小时,收费1元;超过2小时未满3小时,收费2元;超过3小时时,超过3小时部分,每小时收费3元(未满1小时皆以1小时计费),每日封顶费用30元。
项目合作期:
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特许运营期,2018年3月31日完成50个租赁点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531个租赁点建设;2019年12月31日完成二期439个租赁点建设,即项目全面完工(具体进度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2018年2月15日前需完成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投资额。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7年,从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除非出现约定可延长特许经营期限或提前终止情形外,否则特许经营期限保持不变。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无偿将本项目全部资产及经营权无偿移交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确定经营方式,在同等条件下,项目公司享有优先权。
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项目公司)应按照不低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设计,并按经审批后相配套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即提供符合可用性要求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标准)完成建设,并准时投入运营。
运营服务质量和标准具体要求详见《莆田市公共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范莉、颜彬彬、曾献星、曾丽梅、吴丽红、王金选、林国锋
六、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参与方:
莆田市园林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园林服务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莆田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莆田市东岩山公园旁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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