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水文及信息化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水文及信息化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水文及信息化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003001
项目名称: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水文及信息化部分)
预算金额:5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水文及信息化部分)项目规划范围为全流域,面积36895km2,行政分区涉及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和安徽省。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远期展望到2050年。
项目主要内容:(1)太湖流域水文及信息化相关基础资料收集整理;(2)太湖流域水文情势分析,配合流域现状防洪能力复核;(3)太湖流域设计暴雨修订;(4)防洪管理措施(信息化相关部分)制定;(5)组织规划数字信息平台建设;(6)配合项目组织协调、咨询审查、规划报告编制及完善等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中: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流域水文情势分析、流域设计暴雨修订初步成果;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防洪管理措施(信息化相关部分)制定初步成果;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报告编制;基本完成规划数字信息平台建设;合同签订后20个月内根据规划成果完善规划数字信息平台,配合完成规划成果咨询审查、报告编制完善和项目验收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3)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服务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5日  至 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
方式: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尽快将纸质文件快递给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20楼第九会议室(20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80万元〔暂估价,实际结算价根据水利部核定的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项目总投资进行调整,即结算价为:[项目中标价(万元)/2750万元]×水利部核定的项目总投资〕。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上海市纪念路486号        
联系方式:单玉书、何爽;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