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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泰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备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202000121
交易中心编号:XT-ZC-20230201-01-01
项目名称:新泰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411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2023.3.10前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制造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 2023年2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谈判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谈判文件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供应商应参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供“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样品送达开标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区域,未按时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标结束后,未成交的供应商样品由供应商自行运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新泰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汶河路7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建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金斗路888号西88米
联系方式:0538-6374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美
电 话: 0538-637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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