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关缉私分局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供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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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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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泉州海关缉私分局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B2023008
项目名称:泉州海关缉私分局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营商环境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至 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方式: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缉私分局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东段2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泉州海关缉私分局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B2023008
项目名称:泉州海关缉私分局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预算 | 磋商 保证金 |
1 | 泉州海关缉私分局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 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12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营商环境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至 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方式: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缉私分局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东段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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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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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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