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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望城学校物业服务外包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301030020-1
采购人(全称): 周南望城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联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3010300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 周南望城学校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成才路88号,总占地面积80亩,绿化面积16108.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6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74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319.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栋、教学楼4栋、学生宿舍及教师周转房1栋、食堂及体育馆1栋、门卫及钟楼1栋、看台1栋、地下车库1个、田径场1个、室外篮球场4个、室外排球场2个、室内篮球场1个、风雨连廊等。现采用物业服务外包方式完成学校的物业服务。预算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壹万捌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最后报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2-18 —— 2024-02-17
3.2 履行地点:周南望城学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周南望城学校的要求进行服务,服务期限两年(从合同签定之日算起),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签订日期为2023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17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瑞支行(长沙联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10000358944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校园内及校门口卫生保洁要求:
1.1卫生保洁
保洁内容: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建筑物、地面设施、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校门口、标识标牌、绿化带卫生工作,垃圾站设备保洁及维护工作(不包含教师办公室、教室内及学生宿舍室内的卫生保洁)。
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大理石地面定期清洗,保证没有污渍;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楼道、走廊地面,每天要用“大地拖”全面清洁,加强随时保洁;
(5)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各会议室;会议室会前会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要保持干净整洁;
(6)道路、广场、田径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房屋及公共部位无乱贴、乱画、无乱放杂物的现象;
(7)学校景光池保证池内无污垢,池水清澈,无杂物;
(8)遇文明创建,大型接待,中考高考等重大活动(不包含社会类考试)开展时,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学校做好保卫保洁工作;
(9)楼栋内的定期消毒、杀菌、药水等由学校负责;
(10)楼栋的下水道、化粪池、建筑物四周排水沟的定期清理(每期不少于一次)、压缩垃圾站必须每天清理一次,所产生的垃圾拖运费用由学校负责;
(11)室内风扇、灯、空调内机(不包含空调外机)每期统一清洁一次。
1.2公共卫生区域的保洁:
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所需的保洁耗材(如扫把、拖把、卫生球、清洁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卫生间如遇严重堵塞,及时进行疏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公共区域的垃圾箱保洁:
成交供应商根据情况配置公共区域垃圾箱,费用由学校承担。
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1.4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要求:(1)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拖运处理,所产生的垃圾拖运费用由学校负责。
(2)垃圾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从中分捡出可回收的物品(纸张、塑料、橡胶、金属、玻璃等)。
(二)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
2.1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内外排水管极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巡查、养护。
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防止跑、冒、滴、漏,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的高压配电系统、低压供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宿舍热水系统、电梯、空调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正常运行使用,空调每年清洁2次(每年4月和11月)。
服务标准: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全校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如遇供电系统设备大型维修及时上报学校进行处理;避雷系统每年遥测一次。
2.3消防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
服务标准: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如发现消防系统和设施出现大型故障及时上报学校进行处理;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
2.4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
服务内容:负责所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的泥、木、水、电、五金等日常维修。路面墙面修补、围墙、护栏、墙面附着物装订、门窗玻璃、窗帘、屋面维修,以及路灯、门锁、办公座椅柜、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箱、排污管理、沟渠、池、井等。
服务标准:房屋管理制度完善,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5房屋门窗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户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
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2.6学习办公生活家具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学习办公生活家具破损的修理。
2.7房屋的共用部,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和单项工程费用和涉及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改造元器件的材料费用由学校负责承担或由学校另行安排处理。
2.8服从完成临时调派的任务。
(三)保健管理
3.1在学校政教、安保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
3.2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建立必要的卫生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卫生工作。
3.3保健员是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卫生工作大检查,督促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
3.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卫生宣传教育。负责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常识、生理卫生及青春期卫生教育。
3.5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卫生监督,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符合学生生活和心理发展的要求。
3.6抓好学校的防病、防疫工作,抓好学生的近视眼的防治工作。
3.7协助并配合学校组织学生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协助学校部门做好各项体检工作。
3.8及时做好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临时或突发的一般病症的治疗和救护工作。
3.9协助体育教师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工作。
3.10保健室必须24小时有专门保健员值班,在岗保健员必须穿着专用服装,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参与学校所有大型活动。
3.11保健室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材均由学校负责提供。
3.12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4.1寄宿生服务内容: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准时参加各项寄宿生管理活动,按规程开放和关闭学生公寓各类设施设备;
做好寄宿生安全教育和在寝室期间的安全管理;
做好学生住宿出勤检查和反馈;
指导寄宿学生处理寝室内务,营造安全、清洁、和谐、上进的寝室氛围;
做好寄宿学生就寝和就餐管理,确保所有寄宿学生得到良好休息;
正确、高效处理学生住宿期间的突发事件;
做好工作人员房间的卫生保洁;
做好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布置的各类记录、资料处理和宣传工作;
完成学校和寄宿生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4.2服务要求: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和学校工作安排,团结协作,文明向上,关心爱护学生,积极、认真、主动开展工作;
(2)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对生活老师的岗位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3)不得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基本不出现安全意外事件,即使出现意外也能实现免责;
(4)学生及家长反响好,满意率在80%以上;
(5)寝室及周边区域卫生状况好,文化氛围健康而丰富;
(6)处理寝室内突发事件程序正确且及时、高效;
(7)各类过程资料、专项资料全面且详实。
4.3寄宿生服务工作细则
项目
具体要求及标准
安全
管理
寄宿学生在寝室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寄宿学生在寝室未出现安全意外
学生每天早晨1次、中午2次、晚上2次出勤检查并记录,且及时反馈情况,杜绝无故缺勤,有效控制迟到、串寝、提前离寝等出勤意外
学生宿舍内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突发身心健康状况得到及时反馈并妥当处置,寝室设施设备工作异常或出现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处置,寝室水、电等物资供应出现异常得到妥当处置,学生内部矛盾得到反馈并妥当处置等。
规范履职
关心爱护学生
工作人员遵章守纪,遵守学校对校内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学校规程提供服务,学生管理过程中必须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大局观强,团结协作意识强
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收受家长、学生的财物
工作人员必须建立良好个人形象,文明有礼,带头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质量
学生就寝状况良好
学生就餐状况良好
寄宿部整体反响良好
资料完善
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要求建立的各类档案齐全、详实,归档规范、及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本项目采购人每月将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周南望城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 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和质疑。
(3) 负责审议乙方制定学校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釆纳乙方对校园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 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 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 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2) 对校园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战友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 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 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或者他人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5甲、乙双方如有以下根本违约行为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不依约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
(2)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履行本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经济开发区成才路8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紫鑫御湖湾7、8栋2912-2913室

法定代理人: 刘红卫 法定代理人: 段志翔

委托代理人: 杨孟军 委托代理人: 佘亚鹏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18975893368

传真: 0731-81800080 传真:


附件列表:
最后报价.pdf 附件:《周南望城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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