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兴秀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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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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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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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秀屿区兴秀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及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腾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 1.福州汇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 中城建(福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2673.74m2(约49.01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16474.1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974.14m2,规划总建筑面积116474.1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974.14m2,地下建筑面积24500m2。安置总户数为631户,涉及安置人口2019人。项目建筑基底占地面积6462.09m2 , 建筑密度为19.78%,容积率2.80,绿地率35%。项目设置机动车停车位80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60个。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等设计工作。
2.3设计周期要求:设计总周期为 35 日(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不包括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并保证:
(1)招标人提供设计任务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方案设计。
(2)方案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认可后1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
(3)配合服务:相关后续服务。
2.4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勘察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2023 年02 月 21 日 至 2023 年 3 月 5 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直接至福建腾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工15860085208.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元),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形式当天转到业主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3 月 06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东卓88号,邮编: 351146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腾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邮编: 351100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