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场地租赁结果公告(合同包1)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场地租赁结果公告(合同包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350203]DCGC[DY]2023001(招标文件编号:[350203]DCGC[DY]2023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场地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2807室
中标(成交)金额:113.07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服务      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      专业高效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甲级写字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海敏、田思法 、 刘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关于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1.2、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 1.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1.4、服务费缴交账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号:3515 0198 6601 0000 0643)。 2、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成交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441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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