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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理1标、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2标、施工1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21 截止时间:2023-03-13 00:00:00
采购商:
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新乡市发改委以关于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审意见“新发改农经【2022】46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乡市区卫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河道生态功能,通过修筑堤防、疏浚河道、配套建筑物等措施解决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防洪 标准低,河道泄洪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工程隐患多等问题。工程总投资22.93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新建堤防、堤防加高培厚、险工护岸治理、堤顶防汛道路、穿堤涵闸、跨河桥梁等。
本项目治理范围为:卫河合河闸(桩号 0+000.0)~淇卫汇合口(桩号 72+555.9),长度 65.506km(不含新乡市城区新飞大道~新中大道橡胶坝(18+209.5~24+005.9)段, 不含鹤壁市境内河道桩号 71+302.7 以下段)。共产主义渠 G107 桥(桩号 26+126)~ 淇河口(桩号 60+408.6),长度 32.023km(不含鹤壁市境内河道桩号 55+226.0 以下的河道段及河道桩号 56+130~58+390 堤防段)。共产主义渠合河(桩号 0+000)~黄土岗(桩号 39+517.2)左岸滩区安全建设。
卫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 47.297km,两岸堤防整治 59.236km;主槽防护 12 处,合计 6.551km,堤防边坡防护 7 处,合计 3.769km;险工防渗处理 4 处及贾桥村左岸堤防防渗,合计 4.303km;修建堤顶道路 48.680km;合河闸防渗处理 1 座;排水涵闸拆除重建 36 座、新建 4 座、拆除 3 座;提灌站拆除 10 座、拆除重建 19 座、维修 3座;提排站拆除重建 1 座、拆除 2 座;桥梁拆除重建 5 座;新建管理房及生产生活用房合计1058㎡;信息化建设等。
共产主义渠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 29.1km,右岸堤防整治 32.12km;主槽防护 5 处,合计 1.595km,堤防边坡防护 5 处,合计 1.697km;险工防渗 2 处、支流汇入口防渗 2 处,合计 8.08km;修建堤顶道路 32.12km;排水涵闸拆除重建 5 座、拆除12 座;提灌站拆除 10 座、拆除重建 22 座、维修 1 座;拆除重建跨渠桥梁 1 座;路口闸改造 8 座;拆除重建管理房及生产生活用房合计 732 ㎡;信息化建设等。共渠左岸滩区安全建设内容为:新建围堤长 4.85km,新建穿堤排涝涵闸 2 座、排涝涵管 5 座,新建路口闸 7 座。
工程等别和标准: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 )型,卫河干流堤防为 2 级堤防,共产主义渠黄土岗以上堤段为 1 级堤防,黄土岗至淇门间堤防为 2 级堤防,共渠左岸滩区安全建设围堤为 4 级堤防。
卫共1标:共渠河道清淤疏浚 15.78km(桩号 39+464.4~55+226.0),右岸堤防整治 18.70km(桩号 39+464.4~56+125.8;58+387.6~60+408.6);主槽防护 4 处,合计 1.392km,堤防边坡防护 4 处,合计 1.490km,新建或重建堤顶道路18.70km;路口闸改造 6 处;提灌站拆除重建 20 座。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监理: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的工程部分(不含独立费用)、建设移民征地补偿部分、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部分监理,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名称、合同编号
投资额(万元)
标段范围(桩号或位置)
主要工作内容
合计(万元)
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理1标
XXWHGQ/JL-202301
457.38
共产主义渠桩号39+464.4--60+408.6
卫辉市境内
标段范围内建筑、安装、临时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金属结构电气采购等所有监理工作
约1065.39
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2标XXWHGQ/JL-202306
608.01
卫辉市境内
共渠、左岸滩区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

3.2 施工:卫共1标(XXWHGQ/JS/SG-202301)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等施工。
4.
计划工期
4.1 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建设监理1标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共计3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保修期为12个月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征迁安置专项验收及工程最终验收通过止。
4.2 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河道疏浚工程在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堤防工程在2024年汛期前完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建设监理1标段: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监理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且无其它在监工程项目,出具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标段: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甲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且无其它在监工程项目,出具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包括移民监理、移民监测评估、移民验收或移民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19-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公司成立时间起算);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对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2被列入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3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河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主要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施工1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证明)。
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5、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信誉要求
7.1对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7.2被列入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7.3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河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7.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8、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其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23年2 月21 日08:30至2023年2 月28 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6.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13 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交易系统在线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7.5、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新乡市水利局:0373-207960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河南省水利厅》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区卫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路8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97号台胞小区185号院
联 系 人:程永明
电 话:17630038212
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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