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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工业厂房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工业厂房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工业厂房一期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井社区工业厂房一期工程项目位于中山市大涌镇环镇路侧“林屋堂”、“洪沙龙”,该项目建筑基底面积1955.34平方米,一期项目拟建设1栋3层工业厂房以及道路、给排水、电力、消防、环保处理设施、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总建设面积为6218.49平方米。本项目中介预算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7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45282.99元,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7×(1-13%)=12146623.29元,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945282.99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计划工期为300个日历天。(要求施工单位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3年4月27日前要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完成桩基的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并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具体扣罚金额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2.2招标范围: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工业厂房一期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介预算)所包含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诚信要求: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施工企业 / □施工企业或园林企业(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信用等级为□B/√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3.4投标人近 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已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的。同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每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①营业执照;②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近3年已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证明材料;④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截图;⑤经办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 项目时间安排
5.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17时30分;
5.2 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3月3日17时30分;
5.3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7时30分;
5.4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0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5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09时30分;
5.6 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09时30分;
5.7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1卡);
5.8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zsjingxin.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山市大涌镇石井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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