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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电商生态产业聚集中心临时道路及场地硬化项目(暂定名)(固定价抽签)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抽签公告
1.项目情况及范围
1.1 项目名称:眉山市电商生态产业聚集中心临时道路及场地硬化项目(暂定名)
1.2 项目业主:眉山市永惠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硬化面积约25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暂定)。本工程工程造价为暂估价,无施工图纸,无工程量清单,实施过程中分包商应配合业主编制送审工程量清单。
2.项目情况简述
2.1 工程造价:预算价约¥45万元(暂估价)(最终以财评价格为准),竣工结算内容以实际施工为准。
2.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3 招标人的总承包合同计价编制原则: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2.3.1业主与发包人(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价(以下简称主合同价):本项目财评价下浮5%作为主合同价。
2.3.2发包人与承包人(分包商)分包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主合同价x(1-下浮10%)作为分包合同价。
2.4 工程价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专业分包合同总价的80%(若竣工结算价小于专业分包合同价,支付基数按竣工结算价计算;若竣工结算价大于专业分包合同价,支付基数按专业分包合同价计算);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至专业分包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00%;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每次拨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税差由乙方承担)。
3.固定价抽签
3.1固定抽签价:施工主合同价(业主与东岸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价)下浮 10%作为专业分包 固定价抽签。
3.2分包人承担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实施中因业主取消部分工程或增减部分工程量导致分包人利润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因此主动放弃实施作违约处理。
4.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4.1.1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进入招标人专业分包或总承包合格名录库的单位。
4.1.2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保证金
4.2.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1.2万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时备注“眉山市电商生态产业聚集中心临时道路及场地硬化项目(暂定名)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必须备注),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 10 月 18 日10时00分。
转入账户: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402MA62J01MX5
开户行及账号: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坡支行
账号: 88140120003837597
4.2.2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审核:开标当天投标人应携带保证金缴费成功后打印的回执单至开标现场。
4.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办理流程:开标后未中标人到招标单位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还(无息退还)手续,5个工作日(所有投标单位资料提交齐全起算)内自动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按时补缴)。
2、提交资料:为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如下资料:
(1)投标人开具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
(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
(3)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
4.2.4有以下情形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围标、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投标单位及联系人三年内禁止参与招标单位投标及各种经营活动合作事宜。
④严禁中标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再次转包给第三人,若有发现将没收保证金,有权收回工程,中标人进入招标人分包商名录库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人的各种经营合作事宜。
4.3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1.2万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
4.4 民工保证金:按照当地政府及招标人要求缴纳及办理。
4.5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发包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买商业保险,费用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各自承担50%,中标人支付保险的费用包括在投标价之内。
4.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东岸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暂定价)将于 2022 年 10 月 17日前在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2 各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
6.踏勘现场时间及联系人
6.1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 10 月 17 日16时
6.2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778822077)
7.抽签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抽签报名时间:2022年 10月 18日09时30至10时00分。
7.2报名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7.3报名资料:
① 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⑤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建造师注册证、B证、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 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鲜章。
注:所有开标人员进入招标人办公区域需全程佩戴口罩、无发烧干咳等症状,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行程卡、无风险城市旅居史证明,若不满足前述条件不得进入开标区域。
8.抽签时间及地点
8.1抽签时间: 2022 年 10月 18日 10 时 00 分。
8.2抽签地点: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8.3若参与工程项目参加抽签报名的分包商只有一家,将不再组织分包商抽签,视该家分包商为中标人;若本次招标流标,将在建设公司名录库内选择管理水平高、技术实力强、资金实力雄厚的分包商实施。
9.质量及其他要求
9.1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与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详见设计图及主合同要求)。
9.2其他要求: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要求2022年10月18日下午必须进场施工。
10.联系方式及电话
10.1联系人:韩先生         
10.2电话:028-38336890
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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