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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池街道刘林村2023年度河塘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龙池街道刘林村2023年度河塘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HR-2023-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池街道刘林村2023年度河塘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89.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刘林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2个塘口和4条河道清淤整治,拟总清淤方量为56325立方米,此外包括草皮护坡、新建踏
步、危险警示牌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龙池街道刘林村2023年度河塘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龙池街道刘林村2023年度河塘整治工程: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
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或投标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
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条及1.3第(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
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
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条及1.3第(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
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
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依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近3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投标人须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收据或已缴纳证明。
1.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1.4第1.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28 09:00到2023-03-06 17:00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02月28日起至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湖郡30栋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10 09:30
递交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肆份(贰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
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10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池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R-2023-09
项目名称:龙池街道刘林村2023年度河塘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81.6033万元
采购需求:12个塘口和4条河道清淤整治,拟总清淤方量为56325立方米,此外包括草皮护坡、新建
踏步、危险警示牌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1日历天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
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
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
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
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
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
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刘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六合区龙池街道刘林村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华瑞联合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湖郡30栋102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12445408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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