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举水溪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A33110111600126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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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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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01中标候选人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A3311011160012603001
标段(包)编号:
A3311011160012603001001
源URL:
http://dzjy.lssggzy.lishui.gov.cn/lsweb/
统一交易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示标题:
庆元县举水溪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提交时间:
2023-03-01 00:00:00
公示发布媒体: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http://dzjy.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3-03-0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3-03-06 00:00:00
02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庆元县举水溪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序号:庆水公招[2023]02号
招标单位: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标候选人:乐清市回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谢琪翔 证书号码:浙2332006202308620
预中标价:大写:伍佰陆拾贰万柒仟玖佰贰拾伍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18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3年03 月01 日至2023年03月06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6120066。
公示单位(盖章):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庆元县水利局
2023年03 月01日
03来源交易平台信息
交易平台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数据时间戳:
政务信息公开
04附件信息
序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KB) | 上传人 | 上传时间 | 状态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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