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98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杜黎明(组长)、曹劲松、英伟、董瑞芳、康娜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3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1、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2、成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经磋商小组成员评审,本项目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前3名成交候选人为入围的成交供应商,且以3名成交供应商中所报最高优惠率的成交供应商所报优惠率为准,使用同一优惠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地 址: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与新华东路交叉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区6号楼2单元201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GX09-001)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报价明细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98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第1包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 洛阳高新开发区新丰亮汽车修理厂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辛店街道派出所隔壁西南环高速公路东车间 | 10 | % | |||||||||||||||||||
| ||||||||||||||||||||||||
第1包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 洛阳合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柳行村高铁桥东100米 | 10 | % | |||||||||||||||||||
| ||||||||||||||||||||||||
第1包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 洛阳景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土桥沟村三组原砖厂入口路北第二院子 | 10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杜黎明(组长)、曹劲松、英伟、董瑞芳、康娜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3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1、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2、成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经磋商小组成员评审,本项目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前3名成交候选人为入围的成交供应商,且以3名成交供应商中所报最高优惠率的成交供应商所报优惠率为准,使用同一优惠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地 址: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与新华东路交叉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区6号楼2单元201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GX09-001)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报价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