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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亭湖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项目稻麦配方肥、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27 截止时间:
采购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亭湖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项目稻麦配方肥、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3月 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PDF文档并到达指定的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2-HYGC-G2023-0004
项目名称:2022年亭湖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项目稻麦配方肥、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二次)
预算金额:47万元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号
产品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最高限价(元/吨)
预算金额
备注
 
一标段
稻麦配方肥
稻麦配方肥料氮、磷、钾含量比例为:N+P2O5+K2O≥40%,配比:20-15-5
3400
20万元
足额采购
 
二标段
商品有机肥
符合NY/T 525-2021《有机肥料》要求。技术参数: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PH:5.5-8.5;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g;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g;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g;总镉(Cd)(以烘干基计)≤3mg/kg;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g
700
27万元
足额采购
 
合计
47万元

 
本项目为足额采购项目,即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预算价/中标单价。

最高限价:
一标段:根据预算金额足额采购稻麦配方肥,每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3400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二标段:根据预算金额足额采购商品有机肥,每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700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符合资格条件的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采购需求:采购范围内两个标段的所有产品{稻麦配方肥(配方肥料氮、磷、钾含量比例为:N+P2O5+K2O≥40%,配比:20-15-5);商品有机肥【商品有机肥符合NY/T
525-2021《有机肥料》要求。技术参数: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PH:5.5-8.5;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g;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g;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g;总镉(Cd)(以烘干基计)≤3mg/kg;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g】的供货、运输(送达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分发用工、产品使用技术宣传培训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或根据采购方要求时间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投标产品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正式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产品须具有2022年以来市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或下载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3月 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352348251@qq.com
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 3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投标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有关规定,本次采购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由投标人中标后书面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农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政府大院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17352329182
 
盐城市亭湖区农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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