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违规项目 > 黔东南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黔东南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当事人:梁秋贵
地 址: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3栋2单元
由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锦屏县人民法院关于锦屏县人民法院库藏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编号JXYX2022-113)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9时1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事人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该项目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影响项目公平、公正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事实和依据
经查,此次项目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9时1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通过开标室监控视频显示,当事人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向其他专家传递纸条的行为。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二、处理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元整。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入黔东南州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详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或贵州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