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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3000065
二、项目名称: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中泰华锦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3栋3层307号 4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中泰华锦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1、前端设备:电警、卡口系统合计792个摄像头以及与之配套的终端、测速雷达、交换机、光收发器、辅材(如:线缆、光纤等)等维护。 2、红绿灯:合计104个红绿灯路口以及配套的设备,包含机柜、灯盘、红绿灯检测器、计时器、辅材等维护。 3、机房和监控席位维护,包含5套存储阵列、2台交换机、10台服务器、2个监控席位、1个大屏等,以及按大队要求进行机房迁移工作,包含设备和数据的迁移等。 4、内部监控:包含1台硬盘录像机、5个摄像头、5个无线AP、辅材的维护。 5、更换无法升级的老旧摄像头不少于15个。 6、保证车辆卡口、视频在线率达100%,共计65个摄像头。 7、提供摄像头、终端、服务器等端设备升级、清除漏洞等服务,按大队要求接入相应平台。 为确保智能交通系统高效、稳定、可靠的运行,按照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现将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外包,由专业公司提供技术支撑和运行保障。采购人将根据前端各点位设备维护、后台(核心平台)系统运行保障及管理服务工作效果和考核结果,对中标人的运行维护工作实施动态绩效考核,并作为维护费用支付条件,有效地保障系统运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维护人员组成 1、项目管理组:不少于2人(在采购方所在地常驻),并具备相关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维护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服务期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2、前端各点位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组:由中标人根据前端各点位设备数量和维护工作内容,按照设备运行保障、数据传输时限及差错率等考核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具备设备安装调试、故障诊断与维修等技术保障能力。 3、证据管理运行维护服务组:由中标人根据业务要求,结合每月合格采集数据处理数量基数,以及工作事项的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保密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采购人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采购人方各种文件,数据,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采购人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在对采购人方业务有关的终端、软件和非技术部门进行服务时均需有采购人方人员在场。 3、采购方网络系统属于公安专用网络系统,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公安网络使用制度以及公安信息系统使用规定,严禁泄漏公安网络信息,未经采购人方人员确认,中标人的服务人员不得对采购人方业务系统作任何操作。服务商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采购人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采购人方各种文件,数据、信息、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采购人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按照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要求,由中标人与采购人方签定安全保密协议,落实公安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的各项规定。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结合业务工作需求和系统运行保障要求,制定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并建立日报、周报、月报的台帐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维护工作事项。 2、中标人应严格管理所有的维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办公场所秩序,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出现脱岗、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 3、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所需的各类维护工具、设备(包括交通工具、高空作业车、后台运行管理计算机、打印机、网络维护工具、施工器具、功率不小于5000瓦的发电机等)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并且能满足维护需求,各类维护工具、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系统的维修、办公耗材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前端各点位设备维护工作中,由中标人提供地感线圈、闪光灯、电源、信号灯灯芯、信号灯灯盘和各类信号连接线等辅件辅材。 (2)前端各点位设备主要器件(摄像机、镜头、检测控制主机、补光灯、信号灯检测主机等)人为损坏或被盗、遗失的,器件的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设备到达使用年限、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器件的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实施,中标人要自备一定的备件,以保证前端设备维修、更换的及时性。 (3)前端各点位设备迁改工程原则上由中标人负责实施,但迁改工程费用依据政府审批、项目财审、招标等结果进行支付;若由第三方付费的迁改工程,迁改工程费用由第三方付费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支付。 5、中标人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出现残缺、破损、遮挡、遗失的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有关的,包括交通标志、标线等在内的附属交安设施(含设备监控区域内、外)进行排查,在采购人确认后负责完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证据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不能自行设置,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及耗材、办公场地布置、办公区域网络布设、水电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 7、后台(核心平台)运行需要维护的设备,如:服务器、阵列、电脑、大屏等有人为损坏或被盗、遗失的和维护中必要的辅材,如:电线、网线、电源、信号线等,原则上由中标方承担(设备到达使用年限、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除外),并且用于管理设备的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区域网络等设备的配备应满足业务工作需要,性能应能满足后台(核心平台)业务处理系统相关软件运行的要求。 8、中标人负责配合采购人参与新建、移交项目的逐点、逐项移交工作。 9、中标人在运行维护期间发生的财产毁损、人员伤亡等任何事故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一切责任和义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满足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的所有服务要求 41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春、钟广星(采购人代表)、彭庆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要求收取,9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古城北路20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路西段4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相关附件: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中泰华锦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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