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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新能源2023年度第八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3年度第八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9029001]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6月02日17时30分至2023年06月06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双杰新能有限公司
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鉴兴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722元/Wp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790元/Wp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780元/Wp
质量目标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合理组织,精心选择,质量优良,满足施工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原则。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1000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1000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1000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资质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王强宏
翟华一
李洪玲
相关证书及编号
招标文件无要求
招标文件无要求
招标文件无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64楼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6186368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46楼
 
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函(标段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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